

課程實施宗旨
本系針對既有之「傳播管理專題研究」課程(大四),規劃具體實施辦法,於八十八年學度起開始實施。此課程之實施宗旨,乃希冀應屆畢業生能累積三年所學,擇定傳播管理相關研究主題,於系上教師的指導下,完成畢業專題論文或作品,藉以提昇系上學生之學術專業素養及實務分析能力,作為畢業後進修或就業之準備。
實施辦法
「傳播管理專題研究」課程開設於大四上下學期,共四學分,為必修課程,日間部一班;第二部二班。
各班課程由系上專任老師掛名,學生於選課時必須選修所屬班級之課程。
本課程採分組方式進行,學生自行召集組員、選定組長後,參考各師專攻領域,主動徵詢系上專兼任教師同意擔任指導老師。獲得確認後,即可於指導老師之指導下展開專題研究。
專題指導之教師僅由系上專兼任教師擔任。系上於四月十三日前公佈系上專兼任教師之專攻領域及下學年度研究計劃,提供學生選擇之參考。公佈資料中亦包括各師「接受指導學生組數之上限」,學生須留意各師情形,及早取得指導老師同意,以免向隅。
學生分組,以四至六人為原則。於「系上專兼任教師專攻領域」公佈後,即可向系辦領取「專題分組申請書」,並於五月三十一日前繳交系辦。逾期未繳回者,由系辦代為編組,不得有異議。
學生於指導老師決定後,須向系辦領取「指導老師確認書」,並於六月八日前繳交系辦。逾期未繳回者,由系辦代為安排指導老師,不得有異議。
專題研究內容可包括傳播管理相關之學術論文、個案研究、網路實務成果等,具彈性且多元,由各指導老師依「傳播管理專題研究」宗旨認定之。
學生須於上學期十二月繳交「研究計劃書」,並於下學期五月中提交最終研究成品(製作格式皆由系辦統一訂定,並取得指導老師認可書)。系辦亦在五月舉辦「專題研究發表會」,並擇優予以獎勵。申請獎勵者,須於學校主辦之「學生學術研討會」或本系舉辦之「專題研究發表會」中做口頭發表。
成績及學分
成績及學分之取得,由指導老師依學生研究過程之參與程度、研究計劃書、研究成果等,給予綜合評價。
其他注意事項
學生於繳交「專題分組申請書」後,不可任意更改組員名單。
學生於繳交「指導老師確認書」後,若未經原任及新任指導老師之同意,不可提出變更。
專題研究亦可由兩位老師擔任共同指導,學生須取得各指導老師之同意,日後如須變更時亦同,否則不得提出變更。
學生可以專題研究向國科會或其他機構申請學生研究補助,或配合指導老師之研究計劃以取得研究經費。學生應提早向指導老師詢問研究經費之申請期限、金額等事宜,並及早撰寫研究計劃。
學生若有意與指導老師於將來從事校內或校外之發表(例如研討會、專業期刊、一般雜誌等),學生與指導老師應就智慧財產權之權利、義務事先議定。
實施辦法中未列之日期,系辦將視專題研究實施狀況,決定後,通知各組組長,並予以公告。
若有不明瞭事宜,可直接向系辦詢問。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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